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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評審會有貓膩?這個地方給環評報告專家評審套上“緊箍咒”时间:2018-01-14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評審會是每個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必經程序。在杭州市余杭區環保局,每場環境影響報告書評審會前都有一項特殊的程序。 會前,余杭區環保局工作人員會當著在場項目建設單位、環評編制單位、與會評審專家、相關政府部門及屬地鎮(街道)的面,宣讀一份名為《杭州市余杭區環境保護局廉政通告》(以下簡稱《廉政通告》)的文件!读ǜ妗分忻鞔_了約束環保部門及評審專家行為的十條禁令,具體內容包括: 01 嚴禁收取建設單位(規劃編制機關)或評價單位給予的咨詢費、勞務費以及以任何名義給予的報酬,嚴禁收受建設單位、評價單位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以及壓價購買商品和債券;
02 嚴禁建設單位(規劃編制機關)、評價單位報銷應由余杭區環保局或工作人員、專家私人負擔的任何費用;
03 嚴禁接受建設單位(規劃編制機關)、評價單位任何名義的宴請,接受邀請參加旅游、社會營業性娛樂場所的活動及任何賭博性質的活動;
04 嚴禁向建設單位(規劃編制機關)、評價單位提出工作以外的要求和暗示;
05 嚴禁余杭區環保局工作人員以個人名義對報告書提供咨詢,謀取私利,嚴禁參加環評評審會(規劃環評審查)的專家對評審項目提供評審以外的咨詢;
06 嚴禁由建設單位(規劃編制機關)或評價單位支付或部分支付項目評審會、規劃環評審查會務費用;
07 嚴禁任何妨礙環評評審會(規劃環評審查)科學、客觀、公正的行為;
08 嚴禁對建設單位(規劃編制機關)、評價單位作出與環評評審會事項有關的決定或承諾;
09 嚴禁干預建設單位(規劃編制機關)、評價單位的行政或者經營管理活動,嚴禁承擔環評評審會任務時,隱瞞與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有直接利害關系,并不主動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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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泄露知悉的建設單位(規劃編制機關)、評價單位的商業秘密以及環評評審會工作內情。
其實在此之前,由于環評專家評審的相應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導致評審專家在項目評審過程中或多或少受到建設單位意愿的影響,為使項目環評順利通過評審,專家評審可能存在問題不指明或問題分析不透徹等情況。 新修訂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出臺徹底改變了這一狀況!稐l例》中明確由環保部門承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評審的相應費用,同時明確技術機構對其提出的技術評估意見負責,不得向建設單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單位收取任何費用。對此,余杭區環保局在2017年初就安排了專項預算資金,并確保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評審費用足額到位。與建設單位少了經濟費用上的糾葛,區環保局自然顯得底氣十足,通過這種當眾宣讀《廉政通告》的形式,表明了歡迎接受各方監督的態度以及維護項目評審過程公開、公平、公正的決心,更有助于營造環評報告評審會風清氣正的氛圍,使專家能心無旁騖、科學客觀地發現、指明并分析項目環評存在的問題,使環評審批更好地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